(1)額度。在編制建設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和工程結算時,工程實體的實質性消耗是以定額為依據的;定額中的非實質性消耗由企業參照定額的消耗標準自主確定。
(2)市場價格。①定額中的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及以“元”表示的費用均為準備期市場價格。編制建設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工程結算時,均執行市場價格。以北京為例:簽約雙方可參考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站或北京市工程造價信息中的市場信息價格,自主協商確定價格,並在合同中約定。(2)對於已確定的材料設備價格,在施工過程中,若發包人另行規定,則結算時的材料設備價格按實際價格進行調整。(3)發包人采購供應的材料和設備運至承包人指定地點,承包人將材料實際預算價格的99%退還給發包人。
(3)引導費。(1)企業管理費和利潤為指導費率,在保證上繳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基礎上可以浮動。(2)分包商需要在施工現場使用總承包商提供的水電、道路、腳手架和垂直運輸機械。按照有償服務的原則,總承包商將向分包商收取總承包商服務費,標準可為總分包費用(不含設備費)的2%,由總承包商和分包商雙方協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