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貧困助學金:是財政部規定的,每個學校有不同的規定。對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關愛,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2.國家助學金:是由中央和地方財政資助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金,以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職高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
第二,規定不同
1,貧困獎學金:國家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對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力度,超過中央核定總額的國家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2.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壹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在當年6月165438+10月15前完成評估。國家助學金每年分10個月發放,高校每月向受助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
第三,獨立標準不同
1.貧困助學金:主要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生活費。國家助學金平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範圍內確定,分為2-3個檔次。
2.國家獎學金:在同壹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正在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教育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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