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醫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2)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為50元,處方藥費限額為100元。(3)二級醫院就醫報銷3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4)三級醫院就醫報銷2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5)中藥發票所附處方限定為1元。(6)鄉級合作醫療門診年補償限額為5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應由第三方承擔(3)應由公費醫療承擔(4)境外醫療。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