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是生育後第二個月報銷生育保險,最遲壹年內可以報銷。申請生育津貼所需材料為:1,參保職工社會保障卡復印件。2.出生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復印件。3、產婦住院發票、出院小結復印件(加蓋醫院印章)。4.單位證明(包括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5.應提供報銷材料的原件以供審查。1.津貼:當月人均30天假期。2.假期天數:3天。生育醫療費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醫療身份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醫院結算(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核定金額結算)。2.孕16周前突然流產,在非定點醫院急診、產假期間,按核定金額報銷。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壹次性生育營養補助1,正常分娩,流產7個月以上,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5;2、難產、多胞胎:去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5.壹次性補助:在壹級或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壹次性補助300元。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解除其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