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單方解除。當事人可以直接約定壹份解除協議的範本,在合同中約定:解除股權代持現根據三方各自發展戰略,經協商壹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權關系的協議,壹旦同意之後,就可以直接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