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生育保險報銷比例第三十五條女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比例。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過規定的醫事服務費、藥費(包括自費藥、營養藥)由員工自行承擔。女職工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並按醫療保險待遇的要求辦理。產假期滿後,女職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相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