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最近1年內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三)公司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四)擬設立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有符合規定的名稱、辦公場所、業務人員、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五)擬設立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有明確的職責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目錄
(壹)承諾函
公司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合規性作出承諾。
(二)申請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設立分支機構原因,具備設立分支機構條件的說明,擬設立分公司的名稱、場所(地址、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主要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傳真等。
(三)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
(四)擬設立分支機構的主要職責和管理制度。
(五)擬任分支機構負責人及主要業務人員的簡歷。
(六)法律意見書。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