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佛山市職工生育津貼申報表》;
3.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我市計劃生育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 .參保單位銀行賬戶原件及復印件;
5.參保單位已按規定向參保職工發放產假工資全額證明;
6.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計劃生育手術需註明手術名稱);
7.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項目: (壹)生育醫療費用;(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生育時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