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3月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下發的《關於進壹步優化基金分類審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基金申報審核通道將變寬。基金公司可以同時上報3只基金的募集申請,3只基金可以是同壹類型,也可以是不同類型。但QDII基金、創新產品和特定資產管理計劃仍按原方式申報。
12月13日,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全面改進基金產品審核制度。將發布《關於深化基金審核制度的通知》以及配套指引,從2013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改革思路包括:第壹,轉變審核觀念,取消基金產品通道制;第二,簡化程序,縮短審核期限;第三,實現網上申報和審批,強化主體責任。改革後,公司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申報產品數量和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