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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董事長能否兼任其他持牌企業法人?

不得兼任其他持證企業的法人。作為基金公司董事長,需要承擔重要的管理責任和法律責任,具有壹定的專業性和獨立性。持牌企業還需要獨立履行自身的監管責任和義務,防止利益沖突和不正當競爭。基金公司是專門從事公募基金管理的機構,主要提供股票、債券、混合等多種類型的基金產品,實現客戶的資產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