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托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資金投入穩定、服務平臺***用、信息資源***享、結算支付同步、管理運行規範、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範的壹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醫療求助的病種有:惡性腫瘤、尿毒癥(腎衰竭)、重癥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腦中風、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壞死性胰腺炎、縣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每年醫療費負擔2萬元以上的其它疑難雜癥。救助對象患國家規定的特種傳染病,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救助
擴展資料:
大病醫療救助救助對象為:
1、農村五保對象;
2、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人員(簡稱城鎮“三無人員”);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4、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
5、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
6、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7、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
個人申請提供以下材料:醫療救助申請書、戶口簿或申請救助人身份證、農村(城鎮)低保證復印件、申請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證明、轉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醫療診斷書、病歷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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