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員工:指在人事局、勞動局、民政局等職能部門辦理手續的員工。壹般被錄用的都是學徒或者只有經過半年和壹年的熟練期、學徒期、熟練期滿後才能轉為固定工作。1985之後,固定期限用工制度逐漸被勞動合同制度所取代。
2.合同制員工:直接與企業簽訂合同的員工,如銀行的校園招聘、合同櫃員的校園招聘、電網的校園招聘等,都是這種用工性質。現在這種就業其實就是正式工作。
3 .企業招收合同制工人采取公開招聘、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制工人與其所在單位的正式工人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國家實行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和養老的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繳納。退休養老金不足時,國家給予適當補貼。實行合同制的根本目的是打破鐵飯碗和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的分配,充分調動工人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工人的素質。
擴展:合同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派往各種項目的員工。壹般來說,合同期限約為3年。其實很多時候國企都是直接招聘人員,正式工作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管理和派遣,與派遣公司沒有直接聯系。適用人員:大專及以下學歷人員,其他非正式員工等。正式工是指與工作單位簽訂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需要註意的是,本科畢業生需要經過壹年的試用期才能成為正式工,但是試用期的待遇和正式工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