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已辦理參保手續,並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員在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行支付現金,並保存相關單據和資料。
搬運材料
申報時需提交的材料
個人將醫療費用單據及相關材料按時間順序整理後交單位(或社保所)報銷。
1,原始收據
2、住院費用結算單
3、出院診斷證明
4.觀察證明或死亡證明復印件
5、藥品、檢查治療費用、急診觀察需加蓋“急診章”的醫療保險處方或急診處方。
6、社會保障卡、《城市醫療保險手冊》
7、醫院全額結賬證明及單位說明。
操作程序
1.經辦人員將報銷單據和其他材料提交給深灰保險基金管理局進行驗收。
2.受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天完成審核、結算和支付。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對材料進行審核並批準申請後,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表》,予以報銷。
註:申請材料不齊全,需要補正全部內容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期滿未補正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但材料補正後,申請人可以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表》後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