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計提基金意思:從招、拍、掛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中計提土地出讓業務費。
壹般按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的2%比例執行,主要用於土地有償使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
土地收益基金
是為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避免地方政府“寅吃卯糧”的短期行為,以對土地開發和使用進行長遠規劃而設立的專項政府性基金。它由地方政府持有,主要來自於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由商業銀行或資產管理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人,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托管人,由土地儲備中心進行統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