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應付款是指單位取得的按規定應上繳財政的款項,行政單位按規定收取的預算外資金應上繳財政專戶。
應交稅金是指企業根據壹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實現的利潤,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金。應繳納的稅款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企業依法繳納的稅款,以及企業在上繳國家前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應交國庫”核算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繳入國庫的資金,包括應交稅費、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罰沒財物變價、無主財物變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