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沙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長沙市失業保險繳費時間如何計算);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進行失業登記,且有求職要求。
4.求職者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60日內辦理。
5、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6.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長沙失業保險可以領取標準。
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現行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是因為我的意願中斷就業;已登記失業並有工作要求的人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按照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已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4個月;今後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發放2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