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從工資中超額扣除失業救濟金的員工,會計處理如下:
1、沖回多計提的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紅字)。
2、沖回多扣的失業金:借:應付職工薪酬(紅字)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紅字)。
3、退回員工時:借:其他應收款-社保,貸:銀行存款。
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支持失業人員自主就業、創業和靈活就業,招用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再就業優惠證件人員的商貿企業和服務企業,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什麽是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用,它是壹種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損失的工資和收入的臨時補償。其目的是保障失業者的基本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