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在處置時予以攤銷或轉出,導致其他資本公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