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應當遵循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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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如下:
1.商品房、非住宅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自有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二、出售公有住房,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金額為當地房改造價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