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劃扣當月社保費存折的原件還有它的復印件,或者是個人戶口所屬地稅征繳部門業務前臺刷卡繳費單的原件,還有它的復印件;參保人的 身份證原件 ,還有其復印件;如果是他人代領的話,那麽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還有復印件。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