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申請四份資料,分別為證明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無力賠償或者受害人實際獲得賠償金額低於應獲賠償金額60%的司法、行政機關證明材料,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難壹次性經濟補助申請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受害人傷殘等級鑒定意見書或死亡證明。
2、申請人申請完資料後,將資料交於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人申請基金。
3、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人同意申請後,可以拿到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