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日認購的基金份額,從下壹個工作日起享受基金分配收益。
當日贖回,從下壹個工作日起不再享受分配收益。
70年代初到80年代,[1]?美國處於經濟衰退、高通脹的“滯脹”環境。當時美聯儲管制銀行存款利率,居民存款利率低於通貨膨脹率,存款始終處於貶值狀態。為了吸引資金,銀行推出了利率高於通脹率的大額存單。
但是這種定期存單的起存金額比較大,最低投資單位往往是十萬或者壹百萬美元。只有少數機構投資者有足夠的現金進行此類投資。
對大多數美國人來說,當時他們唯壹能參與的金融投資是銀行儲蓄賬戶、股票和利率低得可憐的債券。
日子不好過,人們自然會尋找安全性好、流動性強的資產,但很多金融資產要麽風險太大,要麽流動性不足,要麽收益低,無法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
當時,世界上最大的養老基金教師年金保險公司現金管理部主任兼信用分析師露絲·班特(Ruth Bant)在對金融服務業進行了徹底的調查後,有了壹個天才的想法:他在1971創立了壹個名為“儲蓄基金公司”的* * *共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