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喪葬補助金,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應當自領取人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
村(社區)委、鎮(辦事處)社保站、縣(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中心均可受理喪葬費補助申請。村(社區)受理的喪葬費補助申請,自申請人申報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鎮(辦事處)社保站審核。鎮(辦)社保站將信息在信息系統登記後,於每月月底前審核上報縣(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