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構建良好的分配秩序,形成正確的激勵導向,有利於全社會發揚艱苦奮鬥、艱苦奮鬥的精神,通過自身的勞動和努力積極創造美好生活。因此,我們必須鼓勵勤勞致富,保護合法收入,清理和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將分配制度建設在法治的軌道上。要遏制權力、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獲取收入,把收入獲取建立在公平競爭和要素貢獻的基礎上。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指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不僅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而且
《決定》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並列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內涵的新概括、重要發展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