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屬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負責。在地方上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具體負責。地方上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要是各地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各地具體名稱有所不同。職責有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