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綠色投資與綠色GDP有關,所有用於增加綠色GDP的貨幣資金(包括其他經濟資源)都是綠色投資。西方國家的學者通常從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將綠色投資稱為“社會責任投資”(SRI)。被認為是基於環境準則、社會準則和貨幣回報準則的投資模式,考慮了經濟、社會和環境的三重底線,或者被稱為三重盈余,也叫“三重盈余”投資。順應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環境等因素,促使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積極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從而為投資者和社會帶來可持續發展的價值。
有學者從個人投資理財出發,認為綠色投資是“按照國際通行的道德標準對實際的投資理財活動進行篩選。”這種投資理財活動不僅包括單個公司股票的投資,還包括單個公司債券等信用工具和共同基金。選擇標準是良好的社會形象,沒有土地投機或環境破壞的記錄。這樣的選擇標準有利於促使金融機構更加重視社會責任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