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
我很擔心。我沒聽到。這是我第二次給妳寫信。我叫托馬斯·赫爾墨斯。我是壹名律師,律師事務所,信譽很好。我聯系妳是因為妳和我分享了客戶的姓氏。他是我的個人客戶,我管理他所有的法律事務。
從今天起,我是現金存款的真正保管人,他在壹家金融機構。我面臨著越來越多的人可以成為獨立受益人,他們將被允許申請該基金。
存款金額為65438+600000英鎊,金融機構願意釋放我的錢,不管涉及到什麽真正的受益人,基金的未來親屬與我已故的委托人壹起存在。因為我已故的委托人給了英國高等法院的壹位法官壹份委托書(授權書),在他的存款支持我的時候,根據他在自己缺席和無法采取行動的情況下的發言,我是他的律師,就存款等問題提供建議。
目前,金融機構要求我提供壹筆基金,從我客戶的存款中受益,因為存款期限已過,他們的公司需要重建或撤銷,否則將作為無人認領的款項交給政府。這就是為什麽我決定聯系妳,我需要壹個夥伴關系在這裏交易,這樣我們就可以得到前政府沒收的錢。
如果您認為我們可以合作,請快速完整地將您的姓名、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發送給我,我會回復您的交易詳情。
最誠摯的問候,
托馬斯.赫爾墨斯法學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