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是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CSC),簡稱基金委,是直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csc”申請程序:
1、查閱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了解選派計劃、選派類別、基本申報條件和申請時間等相關信息;
2、按留學身份、擬留學國別查詢可申報項目,了解具體選派辦法,確定擬申請留學項目及具體派出渠道;
3、按擬申請項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請準備工作;
4、經所在單位同意後,按所申請項目及渠道確定的申請時間登錄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詳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填表說明”);
5、準備申請材料(請查閱有關項目專欄內容);
6、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有關高校人員的申請由所在學校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在外留學人員的申請委托現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所在國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負責受理。
其他人員的申請由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負責受理;少量項目須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具體請查閱項目選派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