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威海市醫保部門負責人介紹,醫保異地管理的難點主要有兩個:壹是手續繁瑣,參保人負擔加重;二是統籌標準不統壹導致基金管理困難。為解決這兩個問題,威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威海市財政局於去年2月發文,規定:從2009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在威海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將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到居住地,由居住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和服務。辦理異地居住手續後,執行居住地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包括納入個人賬戶、住院醫療費用結算和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結算。
異地人員納入居住地管理後,和本地參保人壹樣,納入本地計算機程序進行實時監控管理。按照當地結算管理辦法,對納入當地管理的居民異地住院和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由居住地經辦機構進行結算。年度終了,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和計入總額的個人賬戶,將計入總額的醫療費用和個人賬戶支付給當地經辦機構。這樣,異地居住的人就不用回參保地報銷了,就像本地參保人壹樣,住院或門診慢性病治療時只需支付個人負擔部分。
截至目前,威海醫保部門已為1300余名退休人員辦理了醫療保險異地轉移手續,率先解決了壹直困擾退休人員離開參保地後就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