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持股50%以上,都屬於合並範圍。
合並財務報表應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控制是指能夠決定另壹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從另壹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得利益。
除了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以上投票權外,以下要求也被視為控制:
1,通過與其他投資者的協議,受托管理被投資企業。
2.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管理政策。
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4.在被投資單位或類似機構的董事會中擁有多數投票權。應考慮可轉換債券等潛在投票權。
5.其他要求,如母公司掌握子公司的資金來源和主要銷售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