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證明是指有信用的單位證明了多少資產的信息和數據,企業法人或自然人擁有的資產價值的證明文件。由專門機構或專業評估師出具的,遵循法定或公正的標準和程序,采用科學方法,以貨幣為計算尺度進行評估估算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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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方法可以證明?
資產證明是指房子、車子、存款等。資金證明本身沒有價值,不能作為質押,只能證明某個賬戶在某個時間有多少錢。
1.有半年以上存款歷史的定期存單或存折復印件(含存折封面)及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原件。存款證明會凍結妳的存款3到6個月,材料有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資金擔保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復印件、現金或存款等。
2.收入證明基金擔保人收入證明原件,有公司信箋,寫明職位、工作年限、年收入、最近五年的詳細收入、地址和電話(如無或與信箋紙不符),加蓋財務章和公章,個人納稅證明,負責人簽名,如有名片。(如果申請人已經工作,還需要收入證明)。如有額外房產及出租收入,請提供所有房產證復印件及相應租房協議原件。
證書的目的是什麽?
1,證明資產來源;
2.自費留學出示資金證明;
3.簽證時出示給簽證官,證明自己的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