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作用,切實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壹、補貼條件
1、住房租賃補貼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畢業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含港澳臺畢業生),在全日制職業院校畢業並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過普通高考,統招專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統考方式進入就讀的學校。
(2)畢業兩年內在我市各類企業(含在寧部、省屬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參加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以靈活就業者形式參保除外),或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
註: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申請人,應是在寧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非在編人員。
:補貼標準和期限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含高級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6個月。
法律依據:《南京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第壹條在保障內容方面,“面上普惠”和“重點傾斜”雙管齊下,尤其要通過財政引導,加大對就業困難群體的扶持力度。第二條在分配使用方面,突出績效導向,優化機制設計,對個人和單位直接補貼,對公***就業服務能力建設進行獎補,對就業工作成效明顯的區進行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