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壹般是有預付款,但是相關的建築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合同中必須有預付款。
基建工程的預付款需要根據基建合同、施工進度表以及相關人員的簽字後,方可支付。
擴展資料: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預付款是指在工程開工前,發包方按當年預計完成工程量造價總額的壹定比例預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於購買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支付工程預付款,對發包方來說存在著壹定的風險,但如果發包方完全不支付該款而要求承包方墊資,這壹般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墊資相當於將風險轉移給了承包方,承包方壹般是不會同意的。
盡管相關的建築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土石方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預付款,但施工單位在簽訂合同前可以與業主或者總包單位就預付款事項進行約定,並在合同條款中進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