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可以中斷。如果客戶用貸款買房,可以在另找工作的時候新開壹個賬戶,但是這個要因地制宜,因為各地的公積金管理是不壹樣的。
所以有些城市可以半年後再貸,但必須持續半年。如果之前的公積金不能轉移,可以退回。根據各地政策的不同,要參照當地相應的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新員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員工本人工資乘以員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應當自調入職工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可以斷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進入新單位的,由原單位辦理轉入“暫存部門”的手續。職工未就業滿兩年、未參加工作滿兩年的,可憑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協議和本人身份證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蓋章手續。
借款人應按規定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並提供貸款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