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在實踐中,許多新成立的企業在同壹年也有剩余保險回報。建議聯系特約管理員取消此表或進行零退貨。
註:根據財稅[2017]18號文規定,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三年內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商登記註冊不滿三年且30人(含)以下的企業剩余期限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參考政策:《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字[2015]72號);
《財政部關於取消和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相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7]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