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維修基金是完善房屋***用部位維修的保障機制。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由房管部門監管,所有權歸購房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