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是基金管理人內部治理的法定基本原則,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行使權利或者履行職責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當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的利益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發生沖突時,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