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冊資本金500萬(實繳)。當年發行備案壹只人民幣100萬元規模的基金產品。基金外包及托管費至少2萬元。稅費(按最低預估)1萬元。律師事費(預估)3萬。會計師事務所顧問費(預估)5萬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費2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七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
第八十八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代收股款的銀行應當按照協議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繳納股款的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並負有向有關部門出具收款證明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