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結構來看,私募基金其實是壹個信托產品,通過信托合同來框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有四方參與:私募基金公司作為信托公司的投資顧問,管理和運作資金;信托公司是產品發行的法律主體,提供產品運作的平臺,並承擔部分監管之責;銀行作為資金托管人,保證資金的安全;證券公司作為證券的托管人,保障證券的安全。
目前陽光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私募基金公司只負責資金的運營管理,資金由銀行托管,證券由交易券商托管,不存在挪用的可能,通過這樣的結構可以充分保證陽光私募基金的資金和證券的安全。
二、票據基金安全嗎?
這兩年,票據理財產品以其收益較高、安全性強的特點廣受投資者歡迎,尤其在股市大幅度震蕩的去年,呈井噴式上升趨勢。該類產品打著“高收益、零風險”旗號,最小1元起投,年化收益率可達6%-7%,又有銀行承兌匯票作為抵押,因保證“銀行剛性兌付”,招來了不少投資者。
雖然說票據理財可以理解為壹個趨於零風險的理財方式,但是目前市場還沒有達到成熟的發展階段,仍存在壹些問題。
例如,票據被認定為假票據,無法承兌;票據的資金承兌人在兌付的時候因各種原因無力承兌;此外,雖然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逐步形成,但票據理財屬於細分領域,監管可能存在缺失,也為投資埋下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