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發布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模板有如下描述:
“第九條業主大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
(三)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四)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更新,並監督實施;...";
“第三十五條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應當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接受業主的質詢。"
因此,業委會的資金來源是建立在業主聘用物業企業的前提下,業委會有權支配物業管理費,其中壹部分可以用於業委會的日常辦公和管理。
參照《北京市海澱區世紀東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第二十三條也規定“業主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4.管理物業、公共維修資金和專項維修資金;
5.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或通知業主向業主委員會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繳納物業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