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企業收到的高新技術創業基金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企業收到的高新技術創業基金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問:企業收到的高新技術創業基金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文件的規定:?壹、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壹)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多帶帶進行核算。二、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收到的高新技術創業基金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條件則可按照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