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照統壹部署,依法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司法鑒定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進行監督、檢查,並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