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適用範圍:凡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進行的新建、改建、維修、技術改造的各類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潢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以及地基基礎,獨立土石方、房地產開發,仿古園林、爐窯砌築、市政建設等建築不分資金來源、隸屬關系,承擔施工任務的施工企業也不分資質等級、隸屬關系、經濟類別,建設單位都必須向建築工程勞保基金管理繳納勞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