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自己交納部分,以家庭為單位存入家庭賬戶,部分縣區新農合再從大病救助基金裏再拿10—30元對每個參合農民的家庭賬戶進行補貼,這部分錢在村級診所或鄉鎮衛生院門診就醫時使用,比如家裏有兩口人,都參加了新農合,根據國家個人最少繳60元的要求,如果大病救助基金補貼的是20元,家庭賬戶資金就有160元,那麽當年新農合家庭門診統籌資金最高就能花160元,如果無補貼,當年只能花120元。個別地區收費比較高,門診統籌資金也會多壹些;
二是中央、省、市、縣(區)四級財政配套部分,2013年對每個參合農民的四級財政配套是280元,即多壹個參合農民,國家就要多拿280元,此基金做為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即參合患者住院報銷或對已辦理慢性病證的參合患者報銷使用。
從以上兩點兒妳就知道了,妳農合本上的錢花完了,是指妳的家庭門診統籌資金花完了,所以門診治療再用農合本就無法報銷了,只有大病住院才可以繼續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