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撥付給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相關信息:加強項目(課題)合同、協議、計劃任務的規範化管理。項目(課題)的合同、協議、計劃由科技部門專人管理。沒有項目(課題)的合同、協議和計劃,財政部門不得在資金到位時入賬或轉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項目(課題)自行承擔。
財政撥款的特殊情況:
財政差額撥款是指我國的管理體制,分為行政、事業、企業幾大塊。國家機關經費由國家預算撥款,即國家機關經費全部由國家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按事業單位性質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壹些非營利組織(如醫療衛生機構)屬於差額撥款型,差額撥款單位人員經費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行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