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債權證是金融合同的壹種,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直接向社會借款,並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按約定條款償還本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務的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者是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是債權人。
e系列債券是美國儲蓄債券。首次發布於1935。e系列債券的期限為25美元至65,438美元+00,000,以面值75%的價格出售,增值部分為償還的利息。債券賣出後6個月內不能贖回。1980 11個月後,債券年收益率從半年的5.5%上升到五年的7.5%。
首次發行的債券期限為10年,到期後可展期三次,合計* * *不超過10年。1980 1美國財政部發布公告,從5月1941至4月1952發行的債券利息期不得超過40年。E系列債券的現值可以在商業銀行的還款價值表或壹些稅務手冊中找到,利息按照每年的利息還款價值或最終還款時的總利息向聯邦所得稅申報。但自1980起,E系列債券可兌換HH系列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