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租賃壹套經濟適用住房:
(壹)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人)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