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請參見北京長安公證處網站上的說明:
■申請出國留學資助協議公證應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受資助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書、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和身份證明(發起人為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除外);
兩個。留學人員及其擔保人的身份證件,擔保人的資信證明(包括銀行存款憑條、房產或機動車輛所有權證明、人事部門出具的收入證明等。);
3.出國留學資助協議;
4.公證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