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政策,城鎮居民醫保錯過繳費時間,就無法補繳,只能等到下壹年。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參保人繳納保費後,在下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期結束後,除符合條件的新生兒外,其他城鄉居民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到期後不再繳納。居民醫保實行提前參保,居民醫保每年都需要繳費,不繳費就享受不到待遇。“居民醫保的待遇和繳費額度對於不同的群體是不壹樣的,每年都會有壹些調整。所以壹次性支付幾年都會很難操作。居民醫保重點保障“壹老壹少”。無論是出生不久的嬰兒,還是60歲以上的老人,符合條件的各個年齡段的人都可以參保。根據規定,為參加居民醫保,具有城鎮常住戶口且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非從業居民,或本市行政區域內非本市常住戶口但已在城鎮(指鄉級以上政府所在地)就讀或就讀幼兒園的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嬰幼兒和高校在校大學生,均可參加居民醫保。需要註意的是,符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進城務工農民,也可以自願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交,就享受不到居民醫保的護航。居民醫保的繳納不僅會影響妳來年能否享受待遇,還會影響住院報銷比例。根據規定,居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與報銷比例掛鉤。繼續繳納保險費的,從第二年起每增加壹個繳費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不超過10%。如果中斷繳費並重新繳費,則之前的繳費周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