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使用流程:
1.申請人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申報維修項目,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組織現場勘查,確認是否屬於維修資金範圍,明確維修資金的範圍和撥付方式;
2.屬於維修資金使用範圍的,申請人應當提出維修資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維修計劃、工程預算、維修資金撥付範圍和撥付方式、工程組織實施方式等。),編制維修費用分攤清單,征求相關受益業主意見,維修資金分攤範圍內的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書面簽字認可;
3、申請人持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征求業主意見等相關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商品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自有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屋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每平方米的5%至8%。